ETF纳入互联互通 适用现行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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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入互税务总局、联互证监会昨日联合发布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通适公告。公告明确,用现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行税适用现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收政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代扣代缴内地投资者从香港基金分配取得收益的入互。(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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